第一條 根據《聯合收割機及駕駛員安全監(jiān)理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 農業(yè)機械主管部門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以下簡稱“農機監(jiān)理機構”)應當按照本規(guī)范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聯合收割機登記。
第三條 農機監(jiān)理機構應當建立計算機登記數據庫,按照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記錄經辦經過和經辦人信息,與辦理聯合收割機登記信息一并錄入計算機登記系統,并按照計算機管理系統的信息內容打印各類與聯合收割機登記有關的證、表。
第四條 辦理注冊登記的業(yè)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ㄒ唬┑怯泴徍藣弻彶樗腥颂峤坏摹堵摵鲜崭顧C注冊登記/轉入申請表》、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來歷證明、國產聯合收割機的整機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收割機的進口憑證;審查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確認收割機;核對發(fā)動機和機架號碼的拓印膜;核對相關的技術數據。符合規(guī)定的,受理注冊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并在《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記錄單》內錄入相關內容。經審核存在有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情形的,出具退辦憑證。
?。ǘ┡谱C管理崗檢查計算機登記信息。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確定收割機登記編號;核發(fā)號牌;收存收割機標準照片,制作《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收割機行駛證》(以下簡稱行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收割機登記證書》(以下簡稱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將行駛證、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交收割機所有人。
(三)業(yè)務領導崗復核全部資料。
?。ㄋ模n案管理崗核對計算機登記系統的信息,將下列資料存入收割機檔案:
1、《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
2、《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原件。
3、收割機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4、收割機的來歷證明復印件或者有關單位證明原件。
5、收割機的整機出廠合格證明原件或者有關單位證明原件。
6、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原件。
7、發(fā)動機號碼和機架號碼拓印膜。
第五條 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下列事項,應將相應事項簽注在登記證書的相應欄目:
?。ㄒ唬┑怯浘幪枺喊凑沾_定的登記編號錄入。
(二)登記證書編號:按照登記證書的編號錄入。
(三)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名稱、號碼:按照所有人提交的身份證明全稱及其相應項目記載的內容全稱錄入;所有人為我國內地的居民且暫住地與戶籍地不在同一農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域的,所有人身份證明名稱、號碼,按照《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及其相應項目記載的內容錄入,所有人居住、暫住證明名稱、號碼,按照居住、暫住證明相應項目記載的內容錄入。
(四)所有人的住所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按照所有人提交的《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轉入申請表》錄入。
?。ㄎ澹﹤€人/單位:收割機所有人為個人的,錄入“個人”;收割機所有人為單位的,錄入“單位”。
?。┞摵鲜崭顧C類型:按照大型自走式聯合收割機、小型自走式聯合收割機、懸掛式聯合收割機錄入。
?。ㄆ撸﹪a/進口:國產錄入“國產”;進口錄入“進口”。
?。ò耍┲圃鞆S名稱:收割機產品型號:國產按照整機出廠合格證明錄入;進口按照進口制造廠名稱和品牌中英文對照錄入。
?。ň牛┌l(fā)動機號碼和機架號碼:國產按照整機出廠合格證明錄入;進口按照進口憑證錄入。
(十)出廠日期:國產按照整機出廠合格證明錄入;進口按照隨機有關技術資料或者進口憑證錄入;有關技術資料或者進口憑證沒有記載的,按照確認收割機時核定的日期錄入。
?。ㄊ唬┇@得方式:根據獲得方式錄入“購買”、“繼承”、“贈予”、“中獎”、“協議抵償債務”、“資產重組”、“資產整體買賣”、“調撥”、“調解”、“裁定”、“判決”、“仲裁裁決”、“其他”等。
?。ㄊ﹪a收割機來歷證明的名稱、編號,整機出廠合格證明、進口收割機進口憑證的名稱、編號:按照相應證明、憑證錄入。
?。ㄊ┳缘怯浫掌冢喊凑沾_定登記編號的日期錄入。
?。ㄊ模┘夹g數據:按《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信息記錄單》項目錄入。
第六條 按照下列規(guī)定簽注行駛證:
(一)行駛證主頁正面的號牌號碼、收割機類型、所有人、住址、發(fā)動機號碼、機架號碼、品牌型號、整機質量、駕駛室乘坐、注冊登記日期,分別按照計算機登記系統記錄的相應內容簽注;發(fā)證日期按照制作行駛證的日期簽注。
?。ǘ┬旭傋C副頁正面的號牌號碼、收割機類型、住址,分別按照計算機登記系統記錄的相應內容簽注;檢驗有效期,加蓋檢驗專用章或者按照檢驗專用章的格式由計算機打印檢驗有效期的截止日期。
第七條 收割機所有人為單位的內設機構,本身不具備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條件的,允許其使用該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作為收割機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但所有人的名稱應當按照收割機來歷證明記載的名稱簽注。
第八條 辦理更換發(fā)動機具體事項為:
?。ㄒ唬┑怯泴徍藣弻彶槭崭顧C所有人提交的《聯合收割機變更登記申請表》、所有人的身份證明、登記證書、行駛證,確認收割機;查驗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發(fā)動機的來歷證明;核對發(fā)動機號碼的拓印膜,符合規(guī)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ǘ┡谱C管理崗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簽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登記欄)》聯合收割機登記證書的登記欄,收回原行駛證并銷毀,收存收割機標準照片重新核發(fā)行駛證,交收割機所有人。
?。ㄈ┡谱C管理崗按下列方式簽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登記欄)》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居中簽注“變更登記”。
?。?)更換發(fā)動機,簽注“發(fā)動機號碼:”和變更后的發(fā)動機號碼;
?。?)按照簽注登記證書的日期簽注“變更登記日期:”和變更登記的具體日期。
?。ㄋ模n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聯合收割機變更登記申請表》原件、《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原件和發(fā)動機號碼拓印膜及來歷證明復印件存入檔案。
?。ㄎ澹┌凑毡疽?guī)范第五條規(guī)定,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相應事項。
第九條 辦理因質量問題更換整機的變更登記業(yè)務具體事項為:
(一)登記審核崗審查收割機所有人提交的《聯合收割機變更登記申請表》、所有人的身份證明、登記證書、行駛證、整機出廠合格證明;審查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確認收割機;核對發(fā)動機號碼和機架號碼的拓印膜,符合規(guī)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ǘ┡谱C管理崗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簽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登記欄》和登記證書的登記欄,復印原聯合收割機出廠合格證明,收回原行駛證并銷毀,收存聯合收割機標準照片重新核發(fā)行駛證。登記證書、行駛證、原聯合收割機出廠合格證明交所有人。
?。ㄈ┡谱C管理崗按下列方式簽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登記欄)》和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1、居中簽注“變更登記”。
2、錄入簽注“出廠日期:”和變更后的出廠日期。
3、按照簽注登記證書的日期錄入變更后的注冊登記日期,并簽注“注冊登記日期:”和變更后的注冊登記的具體日期。
4、按照簽注登記證書的日期錄入變更登記的日期,并簽注“變更登記日期:”和變更登記的具體日期。
?。ㄋ模n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聯合收割機變更登記申請表》原件、《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原件、變更后的出廠合格證明原件或進口憑證原件、原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復印件存入檔案。
?。ㄎ澹┌凑毡疽?guī)范第五條規(guī)定,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相應事項。
第十條 辦理收割機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農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業(yè)務的具體事項為:
?。ㄒ唬┑怯泴徍藣弻彶樗腥颂峤坏摹堵摵鲜崭顧C變更登記申請表》、所有人的身份證明、登記證書、行駛證;確認收割機;核對發(fā)動機號碼和機架號碼的拓印膜,符合規(guī)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ǘI(yè)務領導崗復核全部資料。
?。ㄈ┡谱C管理崗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核對計算機登記系統的信息,簽注登記證書,整理資料,密封收割機檔案,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請妥善保管并于90日內到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申請辦理拖拉機轉入;不得拆封”;收回號牌并銷毀;將檔案交收割機所有人;核發(fā)臨時行駛號牌。
(四)牌證管理崗按下列方式簽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登記欄)》和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1、居中簽注“變更登記”。
2、錄入變更后的住所地址,并簽注“住所地址:”和變更后的住所地址。
3、錄入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名稱,并簽注“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名稱:”和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的具體名稱。
4、按照簽注登記證書的日期錄入變更登記的日期,并簽注“變更登記日期:”和變更登記的具體日期。
(五)檔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聯合收割機變更登記申請表》原件、《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原件、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發(fā)動機號碼和機架號碼的拓印膜、行駛證原件另建檔案留存。
?。┌凑毡疽?guī)范第五條規(guī)定,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相應事項。
第十一條 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辦理聯合收割機轉入業(yè)務的具體事項以及錄入計算機登記系統的事項,按照本規(guī)范第四條、第五條規(guī)定辦理,但不重新核發(fā)聯合收割機登記證書。
農機監(jiān)理機構應當在登記證書的轉入摘要信息欄的相應欄目內簽注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和身份證明名稱、號碼;聯合收割機登記機關名稱;轉入日期;聯合收割機登記編號。
農機監(jiān)理機構應當按照本規(guī)范第六條的規(guī)定簽注行駛證;并將《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轉入申請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原件、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發(fā)動機號碼和機架號碼拓印膜留存,建立檔案。
第十二條 辦理兩人以上共同所有的聯合收割機變更所有人姓名登記業(yè)務的具體事項為:
?。ㄒ唬┑怯泴徍藣弻彶槭崭顧C所有人提交的《聯合收割機變更登記申請表》、變更前和變更后收割機所有人的身份證明、登記證書、行駛證、申請事項發(fā)生變更的證明、為共同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農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內的,還應當確認收割機,核對發(fā)動機號碼和機架號碼拓印膜,符合規(guī)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ǘ儆谧兏笏腥俗∷谵r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內的,牌證管理崗三日內收回原行駛證并銷毀,收存聯合收割機標準照片,重新核發(fā)行駛證。需要改變登記編號的,三日內收存聯合收割機標準照片,收回原號牌,行駛證并銷毀;確定收割機登記編號,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ㄈ儆谧兏笏腥说淖∷辉谵r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內的,按照本規(guī)范第十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
?。ㄋ模┡谱C管理崗按下列方式簽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登記欄)》和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1、居中簽注“變更登記”。
2、錄入變更后的姓名,并簽注“姓名”和變更后的姓名;錄入變更后的身份證明名稱、號碼,并簽注“身份證明名稱/號碼”和變更后的身份證明的全稱和號碼。
3、屬于改變收割機登記編號的,還應當錄入改變后的收割機編號,并簽注“登記編號”和改變后的登記編號。
4、屬于變更后所有人住所不在農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域內的,還應當錄入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名稱,并簽注“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名稱:”和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的具體名稱。
?。ㄎ澹n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聯合收割機變更登記申請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原件、變更前和變更后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收割機為兩人以上共同所有的公證證明復印件、收割機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存入檔案;屬于變更后所有人住所不在農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域內的,還需存入發(fā)動機號碼和機架號碼拓印膜、行駛證原件。
?。┌凑毡疽?guī)范第五條規(guī)定,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相應事項。
?。ㄆ撸﹥扇艘陨瞎餐械氖崭顧C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后,收割同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農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內的,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辦理聯合收割機轉入的業(yè)務流程、錄入事項、簽注內容和方法以及存檔資料按照本規(guī)范第十一條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三條 辦理轉移登記業(yè)務的具體事項:
(一)登記審核崗審查現收割機所有人提交的《聯合收割機轉移登記申請表》、轉移后的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來歷證明、登記證書、行駛證;確認收割機;查驗發(fā)動機號碼和機架號碼;屬于轉移后的所有人住所不在農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域內的,還需核對發(fā)動機號碼和機架號碼拓印膜。符合規(guī)定的,受理轉移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ǘ儆谵D移后的所有人住所在農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域內的,按照本規(guī)范第十二條第二項規(guī)定辦理。
(三)屬于轉移后的所有人住所不在農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域內的,按照本規(guī)范第十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guī)定辦理。
?。ㄋ模┡谱C管理崗按下列方式簽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登記欄)》和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1、居中簽注“轉移登記”。
2、簽注“姓名/名稱:”和轉移后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3、簽注“身份證明名稱/號碼:”和轉移后所有人身份證明的名稱、身份證明的號碼。
4、簽注“獲得方式:”和聯合收割機的獲得方式。
5、屬于改變登記編號的,還應當簽注“登記編號:”和改變后的登記編號。
6、屬于現收割機所有人不在農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域內的,還應當簽注“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名稱:”和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的具體名稱。
7、簽注“轉移登記日期:”和轉移登記的具體日期。
?。ㄎ澹n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聯合收割機轉移登記申請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原件、轉移后的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收割機來歷證明復印件存入檔案,屬于轉移后的所有人住所不在農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域內的,還需存入發(fā)動機號碼和機架號碼拓印膜、行駛證原件。
(六)按照本規(guī)范第五條規(guī)定,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相應事項。
?。ㄆ撸┺D移后的收割機所有人住所不在農機監(jiān)理機構管轄區(qū)域內的,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辦理收割機轉入的業(yè)務流程、錄入事項、簽注內容和方法以及存檔資料按照本規(guī)范第十二條(三)、(四)項規(guī)定辦理。
?。ò耍┦崭顧C檔案轉出地和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應當嚴格審核轉出和轉入的收割機檔案,不符合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管理統一規(guī)定的,禁止轉出和轉入。轉入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對轉入的收割機有疑問的應當直接向轉出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查詢。轉出地農機監(jiān)理機構應當及時回復。
第十四條 辦理抵押登記業(yè)務的具體事項為:
?。ㄒ唬┑怯泴徍藣弻彶榈盅喝耍摵鲜崭顧C所有人)和抵押權人提交的《聯合收割機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登記證書、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符合規(guī)定的,受理抵押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ǘ┡谱C管理崗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簽注登記證書并交還抵押人。
(三)牌證管理崗按下列方式簽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和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1、居中簽注“抵押登記”。
2、錄入抵押權人姓名/名稱,并簽注“抵押權人姓名/名稱:”和抵押權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3、錄入抵押權人身份證明名稱、號碼,并簽注“身份證明名稱/號碼”和抵押權人身份證明的全稱和號碼。
4、錄入抵押合同號碼。
5、按照簽注登記證書的日期錄入抵押登記的日期,并簽注“抵押登記日期”和抵押登記的具體日期。
?。ㄋ模n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聯合收割機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原件、《聯合收割機登記來務流程記錄單》原件、抵押權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抵押合同副本或者復印件存入收割機檔案。
?。ㄎ澹┌凑毡疽?guī)范第五條規(guī)定,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相應事項。
第十五條 辦理注銷抵押業(yè)務的具體事項為:
?。ㄒ唬┑怯泴徍藣弻彶榈盅喝撕偷盅簷嗳颂峤坏摹堵摵鲜崭顧C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登記證書。符合規(guī)定的,受理注銷抵押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ǘ┡谱C管理崗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簽注登記證書并交抵押人。
?。ㄈ┡谱C管理崗按下列方簽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登記欄)》和登記證書的登記欄:
1、居中簽注“注銷抵押”。
2、按照簽注登記證書的日期錄入注銷鐵抵押日期,并簽注“注銷抵押日期:”和注銷抵押的具體日期。
(四)檔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聯合收割機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原件、《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原件存人收割機檔案。
(五)按照本規(guī)范第五條規(guī)定,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相應事項。
第十六條 辦理注銷登記業(yè)務的具體事項為:
?。ㄒ唬┑怯泴徍藣弻彶樗腥颂峤坏摹堵摵鲜崭顧C注銷登記申請表》、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符合規(guī)定的,受理注銷登記申請,收回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收存相關資料,向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ǘ┡谱C管理崗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銷毀號牌;簽注注銷登記證書、行駛證。屬于號牌、行駛證和登記證書丟失、滅失的,由農機監(jiān)理機構公告其作廢。
?。ㄈn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聯合收割機注銷登記申請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原件、登記證書原件、行駛證原件,留存。
?。ㄋ模┌凑辙k理注銷登記的日期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注銷登記日期,按照注銷的原因錄入注銷信息。
第十七條 辦理補領登記證書業(yè)務的具體事項為:
?。ㄒ唬┑怯泴徍藣弻彶樗腥颂峤坏摹堆a領、換領聯合收割機牌證申請表》、所有人的身份證明;確認收割機核對發(fā)動機號碼和機架號碼拓印膜,符合規(guī)定的,受理補領登記證書的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并在受理憑證上簽注領取登記證書的時間,同時告知所有人在補領期間停辦該收割機的各項登記業(yè)務。
(二)牌證管理崗核對計算機登記系統的信息;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登記證書并交所有人。
?。ㄈn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補領、換領聯合收割機牌證申請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原件存入檔案。
?。ㄋ模┰谟嬎銠C登記系統內錄入相應事項。
第十八條 辦理換領登記證書業(yè)務的具體事項為:
?。ㄒ唬┑怯泴徍藢彶槭崭顧C所有人提交的《補領、換領聯合收割機牌證申請表》所有人的身份證明。符合規(guī)定的,收回原登記證書,向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二)牌證管理崗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制作登記證書并交拖拉機所有人。
(三)牌證管理崗在計算機登記系統內按照計算機登記系統的記錄簽注已發(fā)生的所有登記事項;對于登記證書簽注滿后申請換領的,簽注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時的有關信息、現收割機所有人的有關信息和變更登記的有關信息,并按照下列規(guī)定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登記欄)》和登記證書的登記欄簽注:
1、居中簽注“換證登記證書”。
2、按照換領后登記證書編號錄入登記證書編號。
3、按照制作登記證書的日期錄入換領日期;簽注“換領日期:”和換領的具體日期。
?。ㄋ模n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補領、換領聯合收割機牌證申請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原件存入檔案,銷毀原登記證書。
第十九條 辦理補、換領號牌、行駛證業(yè)務的具體事項為:
(一)登記審核崗審查收割機所有人提交的《補領、換領聯合收割機牌證申請表》、所有人的身份證明。符合規(guī)定的,收存相關資料,向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對于補、換領號牌的,還須在受理憑證上簽注領取號牌的時間,收回未全部滅失、丟失、或者損壞的號牌或者行駛證。
(二)牌證管理崗對于補、換領行駛證的,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收存收割機標準照片,制作行駛證并交收割機所有人。對于補、換領號牌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補發(fā)、換發(fā)號牌,出具受理憑證。給所有人核發(fā)臨時行駛號牌;銷毀收回的號牌或者行駛證。
?。ㄈn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補領、換領聯合收割機牌證申請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原件存入檔案。
?。ㄋ模┰谟嬎銠C登記系統內錄入相應事項。
第二十條 辦理聯合收割機臨時行駛號牌業(yè)務的具體事項為:
(一)牌證管理崗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收割機所有人提交的身份證明、來歷證明。符合規(guī)定的,核發(fā)臨時行駛號牌。
?。ǘ┰谂R時行駛號牌背面簽注行駛起點和終點,按照行駛路程需要的時間簽注有效期,但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0天。簽注核發(fā)日期并加蓋發(fā)牌機關印章。
第二十一條 辦理聯合收割機檢驗、核發(fā)檢驗合格標志業(yè)務的具體事項為:
1、牌證管理崗審查所有人提交的《聯合收割機檢驗申請表》行駛證、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確認收割機。符合規(guī)定的,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按照檢驗有效期的截止月份在檢驗合格標志正面打印或者簽注相應月份和登記編號(號牌號碼),核發(fā)檢驗合格標志;在行駛證副頁檢驗記錄欄內加蓋檢驗專用章簽注檢驗有效期的截止日期。
懸掛式聯合收割機檢驗,應與被懸掛的拖拉機一起進行檢驗。檢驗合格,領取合格證明,核發(fā)檢驗合格標志,并在其行駛證副頁檢驗記錄欄內加蓋檢驗專用章,簽注聯合收割機檢驗有效期的截止日期。
因故不能如期檢驗的,農機監(jiān)理機構應當受理所有人延期檢驗申請、出具延期檢驗憑證,但最長時間不能超過15天。收存資料在計算機登記系統錄入相關內容信息。
技術檢驗主要內容:
一、聯合收割機安全技術狀態(tài)是否符合《農業(yè)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及相關標準。設備是否齊全有效,車容整潔。
二、各部件安裝調整正確,無變形、無破裂、不缺件、無銹蝕現象,保養(yǎng)潤滑良好,運轉靈活無異常。
三、動力機械、液壓、照明設備齊全有效,排氣管要帶有防火罩。
四、主要部位的檢驗
(一)懸掛架:必須固定可靠,各部件相互作用正確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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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撥禾輪:部件齊全,前后、高低、傾斜調整靈活。
2、切割器:
?、賱佣ǖ肚安繎o貼,允許前端有不大于0.5mm、后端有不大于1.5mm的間隙,允許三分之一以下刀片后端間隙為2mm;動刀中心線與護刃器中心線應重合,其不重合度不大于5mm。
?、诟畹秱鲃訖C構球頭與球軸瓦、球座的間隙為0.1-0.3mm。球頭活動自如,并無明顯晃動。
?、鄹钆_攪龍葉片與割臺底板間隙為11-17mm,保證作物橫向輸送能力。
?。ㄈ┹斔筒郏?BR> ?。?)皮帶保證一定的緊度,運轉自如不打滑,不走斜。
?。?)被動滾筒軸線與割臺后側板平面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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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粒機滾筒、安裝齒桿必須視作物的品種、產量及成熟程序而定;以脫凈、不夾帶、不堵塞,破碎率不超過規(guī)定值,釘齒不得磨損變形。
(2)風機:運轉正常、無異常雜音。
?。ㄎ澹﹤鲃友b置:
?。?)安全離合器,調整彈簧張力在超負荷時,離合器能自動打滑切斷動力。
?。?)皮帶、鏈條傳動平衡可靠,緊度一致不打滑。
?。?)懸掛式聯合收割機與被懸掛的拖拉機連接是否可靠,動力輸出部分連接調整是否合理。
?。┬凶咿D向部分
機件安裝連接可靠,調整合理,轉向行走部位轉動靈活、無擺動、抖動、跑偏及其他異?,F象。
2、檔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聯合收割機檢驗申請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存入檔案。
3、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檢驗有效期的截止日期。
第二十二條 農機監(jiān)理機構辦理聯合收割機登記事項更正業(yè)務的具體事項為:
?。ㄒ唬┑怯泴徍藣徍藢嶅e誤的登記事項,確屬登記錯誤的,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更正。
?。ǘI(yè)務領導崗復核錯誤的登記事項和更正內容。
?。ㄈ┡谱C管理崗屬于更改登記證書內容事項或者需要重新制發(fā)行駛證的,收回原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簽注登記證書,或者重新制作行駛證交收割機所有人;需要改變登記編號的,收回原號牌、行駛證并銷毀,確定新的登記編號,重新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四)牌證管理崗在計算機登記系統中錄入下列事項,并按照下列規(guī)定在《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登記欄)》和登記證書的登記欄簽注。
1、居中簽注“登記事項更正”。
2、錄入更正后的內容,簽注更正的項目名稱、“更正為:”和更正后的內容。
3、屬于改變登記編號的,還應當錄入改變后的登記編號,并簽注“登記編號:”和改變后的登記編號。
4、按照辦理更正的日期錄入更正日期,簽注“更正日期:”和辦理更正的日期。
?。ㄎ澹n案管理崗復核、整理資料、將《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歸檔。
第二十三條 檢驗合格標志因故損壞的,農機監(jiān)理機構應當核對計算機登記系統,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的,補發(fā)檢驗合格標志,收回損壞的檢驗合格標志。
第二十四條 在申請注冊登記以及申領檢驗合格標志前,應當經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或者農機監(jiān)理機構兩名以上檢驗員安全技術檢驗合格,取得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第二十五條 聯合收割機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請各項收割機登記和相關業(yè)務,但申請補發(fā)收割機登記證書的除外。代理人申請收割機登記和相關業(yè)務時,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收割機所有人與代理人共同簽字的申請表。
農機監(jiān)理機構應當記載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身份證明名稱與號碼、住所地址、聯系電話和郵政編碼。
第二十六條 收割機的標準照片尺寸、拍攝角度和要求,參照《拖拉機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 聯合收割機檢驗合格標志式樣、臨時行駛號牌式樣、登記機構代碼及登記證書編號與拖拉機相同。
第二十八條 聯合收割機檔案管理,檔案查詢、調閱、入庫和損補、保存期限、參照《拖拉機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農機監(jiān)理機構辦理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使用的印章和使用范圍與《拖拉機登記工作規(guī)范》規(guī)定印章式樣和使用范圍相同。
第三十條 本規(guī)范規(guī)定的各類表格,由各省轄市農機安全監(jiān)理機構制作。本規(guī)范未規(guī)定的表格,由各省轄市農機主管部門負責制定。
第三十一條 本規(guī)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聯合收割機登記業(yè)務流程記錄單》式樣
2、《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轉入申請表》式樣
3、《聯合收割機登記受理憑證》式樣
4、《聯合收割機登記退辦憑證》式樣
5、《聯合收割機變更登記申請表》式樣
6、《聯合收割機轉移登記申請表》式樣
7、《聯合收割機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式樣
8、《聯合收割機注銷登記申請表》式樣
9、《補領、換領聯合收割機牌證申請表》式樣
10、《聯合收割機檢驗申請表》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