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工作,進一步強化監(jiān)管責任,嚴明工作紀律,特制定農機購置補貼責任制。
一制定實施方案。農機(農業(yè))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經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報市政府批復后實施。
二落實工作責任。臨江市農機購置補貼辦公室是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的實施主體,負責本市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的具體實施。為切實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全責、工作人員直接負責”的責任制,市農牧局與相關單位、人員簽訂了農機購置補貼責任狀,做到目標到崗、責任到人。
三認真組織實施。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操作程序,合理確定崗位人員,加強政策宣傳和信息公開,嚴格申請對象審核,補貼機具核實等。
四嚴明工作紀律。要求工作人員要做到“三個絕不能”和“八個嚴禁”。即絕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有絲毫麻痹,絕不能在措施和操作上有絲毫疏漏,絕不能在政策落實中有絲毫走樣;嚴禁農機管理部門以任何形式參與補貼產品的經營銷售活動;嚴禁農機部門以任何形式象生產和經銷企業(yè)收取任何回扣和其他額外費用;嚴禁農機部門利用審核報帳材料和結算補貼資金之便對經銷企業(yè)故意刁難和提出違規(guī)要求;嚴禁農機部門縮小補貼目錄上每類補貼產品的范圍,硬性指定本區(qū)域內的補貼產品;嚴禁農機部門與經銷企業(yè)改變主機培植、經營和銷售假冒偽劣的補貼機具和未進入補貼目錄的產品;嚴禁抬高補貼目錄規(guī)定的機具價格銷售補貼機具;嚴禁違規(guī)轉讓倒賣補貼機具,借機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強化監(jiān)督檢查。設立投訴電話,并將電話公諸于眾,認真受理群眾關于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舉報和投訴,應對投訴者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投訴材料要詳細記載和保存,未經批準,不得對外泄漏和外借。每年至少組織二次入戶調查,特別是大型拖拉機及補貼金額較大機具是重點檢查對象,電話抽查率達到100%。
六責任追究。對在購置補貼工作中不按規(guī)定程序操作,存在嚴重問題的責任人,給予局內部通報批評處理;對在購機補貼工作中違規(guī)操作并造成嚴重影響的責任人,建議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給予處理;對在購機補貼工作中存在行賄、受賄、索賄、套取國家資金情節(jié)嚴重的責任人,依法由司法機關處理。
臨江市農牧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