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杜絕弄虛作假、倒賣補貼指標、套取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防范職務犯罪,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制定本辦法。
一、 加強領導 嚴肅對待
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是農機購置補貼投訴處理的領導機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投訴、咨詢的受理機構。接訴后視情節(jié)妥善處理,一般性問題正常解決,如涉紀涉法,經請示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決定,移交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
二、 明查暗訪相結合 掌握項目實施民意動態(tài)
除正常接待,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定期深入
補貼實施鄉(xiāng)(鎮(zhèn)),進村入戶了解農民對補貼工作的意見和看法,直接面對農民接訴。
三、 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
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辦公室:5224485
財 政 局 農 業(yè) 科: 5222485
通化縣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