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各級政府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大力推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輸出,目前,全市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35.66萬名,同比增長19%。
這個市把勞動力轉移輸出納入政府工作日程,采取各項有效措施,普遍建立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yè)的動態(tài)監(jiān)管機制,及時掌握勞動力轉移輸出的人數(shù)和去向。
建立起市、縣、鄉(xiāng)、村四級工作網(wǎng)絡,完善了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實施以“陽光工程”為載體的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培訓機制,扶持發(fā)展多種形式的勞務輸出中介組織。年初以來,己培訓5.74萬人次,己有勞務輸出中介組織119個。
做好轉移輸出勞動力的維權服務工作。有的縣(市)區(qū)在主要勞務輸出地設立法律服務站,受理農民工的投訴,并代理訴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